所有母校現任或離任之校監、校董、校長、副校長、社會賢達或對本會有特殊貢獻之人士均可獲邀請為本會名譽顧問。
幹事會在認為適當時候可邀請並任命該等人士為名譽顧問。
每屆幹事會可按需要更新名譽顧問名單。
可列席本會會員大會。
可列席本會幹事會會議。
可參與本會活動。
就本會會務向幹事會提供指導和建議。
向本會提供他們認為合適的有關籌集資金和其他活動的幫助。
該等人士可提前十四天給予書面通知辭任本會名譽顧問。
幹事會有權終止該等人士的任命。
本會目前未有任命任何名譽顧問。